林州重机(002535)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1 1、2015 年 11 月第一次变更 201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终止实施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并将原计划用于实施《油 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实施"商业保理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其中:商业保理项目拟投资不超过 51,000 万元,剩余的 47,754.78 万元及 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核查意见 作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重机"或"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