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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002616) -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616CHANT GROUP(002616)2025-01-09 16:00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 23 楼整层及 31 楼 01、04 单元 邮编:510623 23/F, Units 01 & 04 of 31/F, R&F Center, 10 Huaxia Road, Zhujiang New Town, Tianhe District Guangzhou, Guangdong 510623, P. R. China 电话/Tel : +86 20 2826 1688 传真/Fax : +86 20 2826 1666 www.zhonglun.com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长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刘杰、杨小颖(以下简 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