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广东宏大(002683)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8519 1300 传真:(86-10)8519 1350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致: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在北京市司法局注册设立并依法执业的律 师事务所。 本所受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大")的委托,担任广东宏大 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农牧投"或"交 易对方")持有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峰科技"或"标的公司") 21.00%股份的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华人民 共和国(为本核查意见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下简称 "中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