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瑞达(002983)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月)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规范管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事宜,制订本规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 后的 2 个交易日内; (四)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 第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办 公室提供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证 券账户号码、离任职时间、亲属(根据本规定第十九条包括配偶、父母、子 女及兄弟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