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瑞达(00298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月)
总经理工作细则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为规范总经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 《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如下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 应按照《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实行有效管理和全面负责。 第二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十)参加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十一)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 2-4 名,由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 名单提名,报董事会聘任。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可提议董事会审核建议名 单。 第四条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根据总经理的安排,各自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六条 总经理的主要责任: (一)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健康运行,确保公司资产 保值增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董事会规定的其他责任。 副总经理根据其管辖的职责负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总经理应当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