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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科技(300472) - 监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月)
300472NEWU(300472)2025-01-02 16:00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 劣影响时; 第一条 为明确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 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万向新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运行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下设监事 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 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 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