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叶股份(300879)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宁 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态度,遵循客观、公正 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本独立财务顾 问出具了本核查意见。 (一)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相关各方提供,相关各方对所提 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 任; (二)本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交 易相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本独立财务顾问 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三)对于对本核查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