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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300943)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 德恒 12F20240728-1 号 致: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与浙江春晖智能控 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晖智控"或"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咨询合 同》,接受春晖智控委托为其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提供专项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意见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 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2 号》)的相关 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