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胶股份(301283)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闲置自有资金 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胶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聚胶股份变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 额度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聚胶股份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 本数)(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5,400 万元(含本数) (或等值外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事项自第二届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