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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船智能(301311) - 关于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eHeng Law Offices (KunMing)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 126 号"融城优郡"B5 幢 3、4 层 电话(传真):0871-63172192 邮编:650032 关于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 律 意 见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作为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本次指派耿春丽、李妍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 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相关 事项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公开披露的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