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苑股份(301617)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5 页 三、附件…………………………………………………………… 第 6—10 页 关于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0910 号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博苑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苑股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博苑股份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