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联科技(301618)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四)投资产品的品种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莞证券")作为东莞 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联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长联科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 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及子公司货币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 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025 年内有效。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