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景微(603375) - 盛景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 关本次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所作的说明。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文 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 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5 年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