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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300959)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 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份变动的管理 第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本人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行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