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航(601111)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DeHeng Law Offices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致: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5年 2 月 25 日 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对本次会议的合法性进行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统称"有关法律")及《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会议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 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