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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洋创新: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1 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 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 目的。本所律师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 材料一并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以及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 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