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电测(300114)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风险防控, 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与风险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 半数,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不得由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 — 1 — 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任 命。 第五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 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