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赛科希德:赛科希德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688338Succeeder(688338)2024-12-20 08:14

北京赛科希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以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北京赛科希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查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穆培林女士、赵锐女士、姜哲铭先生的 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