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迈斯: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权限,规范经营管理层 的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和《深圳威迈 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 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 责。 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应与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 务关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财务总监一名,董事会秘书一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