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迈斯:舆情管理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舆情 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 合《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影响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的信 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舆情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作为 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各类舆情处理工作。必要时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