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特科技(301607)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浙江富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富特科技首次公开发 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90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27,753,643 股,并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11,014,571 股,其中有流通 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88,646,41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9.85%; 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22,368,15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