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赢激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联 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赢激光"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 对联赢激光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部分进出口业务涉及外汇结算,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 带来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 拟适当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公司不会从事以投机和套利为 目的的衍生品交易。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预计交易额度不超 过6亿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 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 证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