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辉龙: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1 号 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第 28 层 2803-04 室 电话:(86-755) 2939-5288 传直:(86-755) 2939-5289 iunhesz@junhe.com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完合律师事务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了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召 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本所律师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 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1、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 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2、提 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3、提供予本所之 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 授权;4、所有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