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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股份(300650) - 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300650TECNON(300650)2025-02-27 10:48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致: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本所指派陈军律师、 郭珣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作为发行人申请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已就本次发行出具了《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 "《法律意见书》")、《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与《法律 意见书》以下合称"已出具法律意见")。现根据《管理办法》《审核规则》、深交所 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函〔2024〕020029 号《关于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要求,特就发行人有关事宜进行核查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已出具法律意见中所述及之本所及本所律师的声明事项以及相关定义同样适用于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另作定义的除外。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构成已 出具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