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助手(301382) -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基于政府有关机构的要求,对公 司进行特定专项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不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审核,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格条件; 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