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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润股份(603985) -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三月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 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 特别是重大舆情及媒体质疑信息)实行统一领导、 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应成立舆情处理工作小组( 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 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 司应对各类舆情( 特别是重大舆情及媒体质疑信息)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 出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