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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股份(300919) -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00919CNGR(300919)2025-03-07 10:16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结合《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董 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由董事本人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 董事代为出席。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会的日常事 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七)《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