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股份(60530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10%。 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且在无重 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时, 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 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 10%,最近 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 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 金使用计划或规划综合分析权衡后提 出预案。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 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 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 的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 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