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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智控(300943)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电话:0571-86508080 传真:0571-87357755 邮编:310020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 10、11 楼 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致: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受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委托,指派刘秀华律师、方俊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 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以及《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