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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300433) -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300433Lens(300433)2025-03-12 12:47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建立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订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制订和审 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的董事不在本工作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