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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景科技(688195) - 腾景科技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688195OPTOWIDE(688195)2025-03-12 13:30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深圳市迅特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 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说明如下: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 易被立案调查或者被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 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