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000026)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RSM 容诚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350Z000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查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5]350Z0002 号 我们认为,飞亚达公司于 2024年 12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此页无正文,为飞亚达公司容诚审字|2025]350Z0002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飞亚 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