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翔集成(60392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三月 0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亚翔系统集成科技 (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委任证券事务代表一名,协助董 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参照本细则第七条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和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负责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系,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变动管理等事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信息披露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