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翔集成(60392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三月 0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现行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和《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章程》)的有 关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上市规则》、《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应披露信 息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或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媒体上、按规定程 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