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通用股份(601500)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1500GS(601500)2025-03-14 10:15

致: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所受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 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 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通用股份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召开本次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