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股份(600973)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深入核查独立董事王跃堂、路国平、王益民、裴力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 产生影响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 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 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 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4 日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4 人,分别 为路国平、王跃堂、王益民、裴力。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 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 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