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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康药业(688658)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陈可冀、程华、王波的任职情况以及其签署的独立 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在公司任职以 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 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4 日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要求,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 2024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陈可冀、程华、王波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