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龙宇(603003) -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公司应当 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 1 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四次披露的风险提示公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ST 龙宇 公告编号:2025-014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3 年度被出具无 法表示意见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 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存在控股股东 相关关联方资金占用 91,791.34 万元,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已偿还 5,000 万元,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