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环保(301127)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分别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 自查报告》,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张司飞、袁天荣、姚颐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上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