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缆科技(002879)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 | |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 | |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 | |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 | | 人。 | |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 | |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 | |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 | 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担保以及其他财务 | | 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 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 | |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 | | | 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 | | | 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 | | | 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 | | | 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 | | | 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