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迈科技(00259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新宇)
本人作为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新宇,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利安达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山东分所所长。202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审计委员会 2024年,召开审计委员会4次,本人实际出席4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3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本人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详细审阅议案资料,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