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金汇(002537) -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 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