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600039) - 四川路桥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康达(成都)股会字【2025】第 0012 号 致: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路桥"或"公司")的委托,指派龚星铭、李丹玮律师(以 下简称"本所律师"或者"经办律师")列席了四川路桥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 18 号百扬大厦 11 楼 邮编:610000 11F,Square One,No.18 Dongyu St. ,J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