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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和通(300638) -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300638FIBOCOM(300638)2025-03-21 11:32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年【】月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董 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监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 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