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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和通(30063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300638FIBOCOM(300638)2025-03-21 11:32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规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 再具备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 1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委员资格,或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