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景光电(30147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适用本规则。本规则未规定的,适用《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本规则对与会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会的有关工作人员、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 股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会的 正常召开负有诚信勤勉的责任,不得阻碍股东会依法履行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