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电力(600578) -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1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 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按《股 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 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 (一) 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 属于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或者 严重损害他人利益的; (三) 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