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钢铁(600581) -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T&P 天阳律师事务所 八一钢铁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天阳证股字[2025]第 08 号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二零二五年三月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 888 号绿城广场写字楼 2A 座 7层 法律意见书 天阳证股字[2025]第 08 号 致: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的委托,委派本所李大明律师、郑薇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电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和《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有关的文件和 事实进行核查与验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T&P 天阳律师事务所 八一 钢铁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