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诚科(688535)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为江 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诚科"或者"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 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86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18.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5.0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6,3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