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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和工业: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 公司 2024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下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下同)的《青岛征和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 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11 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